按照《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津科创[2015]122号)及《关于使用创新券支持高企认定服务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专家审核等程序,已确定第三批天津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近期将集中组织新一轮针对提出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的大型仪器持有机构的审核工作,请相关单位抓紧完善申请信息并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