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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券服务平台开放通知

2016-12-20 17:46:05

 

创新券服务平台开放通知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和工作指引,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将于12月21日(周三)正式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开放注册。

一、申领时间:创新券在线申领时间:1223日上午900开始,1227日下午1700点截止,届时将关闭创新券申领窗口。

二、申领网址:http://cxq.kjfw.org.cn

三、审核发放机构:审核发放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或团队的注册、创新券申请等。目前,审核发放机构暂定为三家:科技服务网、石家庄科技大市场、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注册审核将在注册资料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机构将于122829日对本机构内申报单位的创新券申请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229日统一发放创新券。

四、创新券申领:通过资质审核的申领单位,在工作平台上填写《河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表》,申领单位应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或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并上传相应扫描件。注意:申领单位应与网站上公布的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合作。

首次申领不超过3万元,可多次申领。每年申领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创新券发放按“分次发放、先到先得”原则进行。以下情况可优先发放创新券:

1)获得省部级创业大赛前三名(大赛前三名或入选最高奖项);

2)已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申领单位与服务提供机构已达成协议或建立长期合同的。

五、需网上提交的材料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编号;

  2)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当年注册企业可暂不提供)。

 (二)创新创业团队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原则上由10人以下从事科技创新的人员组成,且尚未进行工商注册。

  2)入驻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并由众创空间出具入驻证明。

  3)须提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创新创业计划书,同时可提供专利及拥有的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4)获得省部级创业大赛前三名(大赛前三名或入选最高奖项)的团队尚未入驻的,由拟入驻的众创空间或所属单位出具证明。

六、具体流程:企业或团队在网站上选择“创新主体”的角色注册,填写信息,注册成功后等待审核发放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才可申领创新券。等待创新券申领开放后,登录系统申领创新券。申领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通过后按时间先后统一发放,直到审核发放机构金额发完为止。

七、注意事项:申领的创新券若3个月内仍未使用,将被收回,本年度不再受理其创新券申请;若6个月内未用完,剩余创新券将被收回,本年度不再受理其创新券申请。创新券是否使用以创新服务合同在工作平台登记备案为判断依据。

具体申领细则请参照河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

请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合理安排申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