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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火•可以燎原

2017-12-27

发布时间:2017-12-27

2014年的冬天,“创新券”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过得并不轻松。当年12月,在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科委的精心孕育下,一个令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为之兴奋、激动的政策——“首都科技创新券”诞生了。几家欢喜几家愁。为了让一张小小的科技创新券,叩开高端研究机构科技资源的大门,也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北京掀起燎原之势。作为“创新券”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科岳中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岳中科”)肩上的担子重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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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了解,中科院各个院所均属于独立法人,他们均有自己的管理体系,科研院所能否接受‘创新券’这一新生物,让它介入,我们并没有太大信心。”办公室负责人说。

 

空想是没有收获的,只有实地考察,听取科研院所专家及相应管理部门的想法,才能发现问题,从而寻找解决办法。于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挨家走访科研院所征求意见。

 

在交流过程中,专业服务机构了解到由于各科研院所制度的约束,直接收取创新券存在困难。另外,他们也对创新券这种后补贴政策可能存在的兑换风险、兑换周期、资金到位周期等问题存有顾虑。针对各科研院所反馈的不同问题,专业服务机构认真进行分析,积极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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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个想法诞生了——由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垫资,对科研院所与小微企业的合作提供风险担保。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科岳中科高层领导的认可。领导对创新券政策非常看好,愿意支持创新券在中科院体系走下去。

 

同时,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认为,只让创新券走进中科院还不够,还需要制定一些激励政策调动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创新券与小微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于是,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体系,结合在科研院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实际工作情况,在不打破科研院所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专业服务机构制定了符合中科院管理体制的严密且科研院所能够接受的内部管理办法、服务流程及激励机制:《首都科技创新券中科院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创新券细则》)。《创新券细则》分类约定了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和科研院所为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提供服务的流程、工作机制以及对中科院科研院所的激励机制。

 

工作流程有了,激励机制制定了,创新券制度得以在中科院各个开放实验室快速推广。在随后一年多的实践中,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所开创的“风险担保”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作用也逐步显现出来。


由于专业服务机构要从中承担风险,更加加强了对所企合作的服务与跟进,一方面有效控制了风险,一方面专业服务机构全面细致的工作也赢得了企业和实验室的一致好评。

 

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收到各个领域的企业需求。在收到企业需求后,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都会在第一时间对需求进行剖析,并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于需求不够明确的,工作人员就组织企业和实验室相关专家进行“面对面”对接交流,现场帮企业梳理、细化需求。在企业存在多项需求或企业需求涉及多个领域时,专业服务机构还会为企业联系多家科研院所,整合资源,共同为企业解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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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专业服务机创新券政策实施以后,中科院构实时对合作全程进展进行跟进、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问题。为企业和研究院所的成功合作提供沟通桥梁。在项目合作完成后,北京市科委组织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时,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将再次对企业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将信息不全、信息不对称、信息错误等问题一一记录,并耐心指导企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信息。

同时,专业服务机构指导并协助企业按要求准备创新券兑换的系列材料,以节约企业时间和精力。

 

作为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科岳公司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深受科研院所专家和企业好评。鉴于创新券在中科院实验室应用取得的显著成效,中科院又有多家科研院所积极要求加入到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工作中来,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在2015年度,中科院专业服务机构新吸收京区6家科研院所加入到“创新券”服务体系中,参与落实“创新券”政策,新增近20家实验室接收创新券为小微企业开展服务。“创新券”政策在中科院实验室得到深入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