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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百进千农业专题会成功召开

2018-05-15

发布时间:2018-05-15


2018年4月27日,为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区域企业科技创新,由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丰台工作站、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承办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百家重点实验室进千家企业首都科技创新券农业专题对接会”在北京南粤苑宾馆成功举办。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百进千农业专题会


本次活动得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5家研发服务试验基地的大力支持,活动聚焦最新创新券政策解读,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秀资源,进一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来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对接企业的近50位代表参会。

2018年4月8日,《首都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印发,标志着首都科技创新券新政正式出台并实施。据毛振芹工程师介绍,从《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到《首都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新政在以下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1、提高支持力度

差额累退比例由原来的50%、25%、10%,分别调整为90%、60%和30%。创新券最高支持额度也由20万元提高到48万元。平均后补贴支持额度由5.8万元拟提高到9万元左右。

取消首次使用创新券5万元免费的规定。(第十四条)

2.取消定额限制

依项目合同额确定每张创新券的使用额度,每份合同对应一张创新券,取消每张5000面额。(第十条)

要求使用创新券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元。

3、扩大支持范围

一是扩大企业注册地范围。将企业范围扩大到北京地区注册。

二是放宽企业申领创新券前置条件。放宽为“申请创新券支持的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第十三条)

4、开展两项试点

进一步扩大创新券接收范围:开展创新券在企业类公共服务机构接收创新券试点(第二条);京津冀创新券推广试点(第二十三条)。

5、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强化创新券申请环节的审查;二是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第二十一条);三是加强对创新团队项目知识产权归属的管理。(第十三条)

此外,首都科技创新券延续专门的服务体系,包含首都科技创新券领导小组、首都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推荐结构、服务机构。其中推荐机构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创新券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机构胃口实验室科研人员开展创新券项目提供专业化服务。

创新券为电子券,可全年随时申请,每年可多次申请。每张创新券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有效期内未登记科研活动的创新券,逾期自动作废。当年已经使用但因年度资金总量或兑付时间限制等原因未能兑现的创新券,滚动到下一年度进行支持。北京各区县陆续出台创新券配套政策,后续还将对接科技金融接力服务。


5家成员单位代表介绍科技资源


创新券政策解读之后,来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农学院研发服务试验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印刷学院研发服务实验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方工业大学研发服务实验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工业大学研发服务实验基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5家成员单位的代表还分享了各自单位的科技资源,为到场企业对接更多优质资源。专题会在热闹的交流中圆满落下帷幕。